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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水军”当不得!三男子为违法网站引流获刑

发布时间:2024-09-15

近年来,“网络水军”已逐渐成为网络安全的一大威胁。非法引流、网络诈骗、网络暴力......这些涉网络犯罪背后,都有“网络水军”的身影。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涉“网络水军”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

2022年的夏天,梁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招聘兼职广告,只要组建好聊天群后告诉对方,等对方拉人进群后,再往群里发对方提供的带有社会热、爆点事件的图片信息或链接就可以了。这份兼职工作看似很轻松,但当梁某点开图片上的网站链接后发现,原来这是推广违法网站A网的广告。然而,他没有抵挡住利益的诱惑,在明知这是为违法网站引流的情况下,接下了这份兼职。

一年后,梁某找朋友吴某、林某玩时,被对方发现自己经常往群里发社会热、爆点事件图片,他就告诉二人如何靠为违法网站引流赚钱。于是,二人也开始跟着梁某以此牟利。后二人自己在网上找到B网等其他涉及低俗、赌博信息的违法网站,用同样的方式为其引流牟利。

2024年3月,徐汇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吴某、梁某、林某的违法行为,遂将三人抓获归案。三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明确承认自己知晓A网、B网等系违法网站。经查,吴某、梁某、林某违法所得分别为人民币30余万元、20余万元、1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定,吴某、梁某、林某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信息,三人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其中梁某自愿退缴个人违法所得。2024年7月2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吴某、梁某、林某提起公诉。

2024年8月26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示

非法引流、网络诈骗、网络暴力......这些涉网络犯罪背后,都有“网络水军”的身影。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涉“网络水军”黑灰产犯罪,加强网络安全普法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同时,社会公众也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网络反诈意识,仔细甄别各类信息,既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进行转账,以防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更不能因利益诱惑,推广非法网络信息,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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