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鱼APP二手交易平台购买购物卡,不料却陷入诈骗陷阱,原来竟是有人收购该平台账号设套诈骗,谋取不法利益。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账号实施信息网络诈骗的案件。
苏先生在某鱼APP看到有人在卖购物卡,价格比旗舰店便宜,于是添加了该卖家,打算下单10张五百元的购物卡。当点开对方发送的购买链接下单后,对方却说购物卡的卡密无法发送,没有卡密卡便无法启用。苏先生便按对方发送的二维码扫码获取新卡密。然而当苏先生扫码后发现自己账户被他人登录,导致其购买购物卡的订单被删除,且购买的购物卡被他人绑定使用,造成5472.5元的损失,顿感被骗的苏先生立即报警。
经查,涉案账号于2024年2月14日被李某收购。2月27日,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主动投案。李某的落网,也揭开了一起利用某鱼APP账号实施信息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
2023年6月,19岁的李某在网上看到一条兼职广告,“大量需要某鱼账号,25/天,日结,合作半年,操作正规,全程透明使用”,这令正愁找不到工作的李某很心动,遂添加对方为好友,将自己的某鱼账号给了对方。然而没两天他的账号就因涉嫌违规被封号,对方向其转了25元作为报酬。明知对方可能将自己的账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抵不过金钱的诱惑,李某成为了对方的代理,帮其在网上收购某鱼APP账号。李某按照对方教授的话术,在网站贴吧、社交媒体群里发布广告,以20元/个的价格收购他人账号,并将对方的身份证号码、绑定的手机号码发给对方操作。随着收购量的增加,李某每收购一个账号能获得230元好处费。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李某通过上述方法从中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其中一名受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李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在明知二手交易平台账号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旧提供本人账号并收购他人账号以赚取差价和好处费获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帮助行为。
帮信即“帮凶”。上述案件中的李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向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上游犯罪人提供并收购二手交易平台账号,从而成为网络犯罪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在此,检察官提醒包括年轻人在内的所有人,平时要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及第三方交易账号等,坚决不将自己的证件、卡号、账号等出售、租借给他人,切勿贪图蝇头小利,以防自己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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