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专营、专卖物品,商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或备案后才能销售。假如无证贩卖这些商品,就有可能触犯法律。烟草就是其中之一,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方能售卖。然而,有些人为了牟利,竟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贩卖烟草。 2024年10月某日,徐汇公安分局在与烟草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某便利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各品类香烟。警方当场抓获经营者涂某并查扣待销售卷烟30条,其女友、共同经营者李某当晚主动投案。 两人到案后交代,2022年12月,涂某与李某商议,利用李某A公司员工身份,一起加盟开一家A公司便利店。由于员工开店有优惠福利,两人便以李某名义注册营业执照,费用则由涂某全部承担。期间,二人曾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审批未通过。 2024年初,由于经常有客人想要买烟,二人遂想假如在便利店里放卷烟卖,就能吸引买烟的客人来顺便购买其他商品,增加营业额。于是,涂某从烟草店购买卷烟放在自家店铺货架上对外销售,李某则负责协助经营店铺销售卷烟。有客人来买时,他们就用扫码枪扫描卷烟包装条码,按照A公司定的价格收取费用。经查,二人在店内出售卷烟获利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 “你是否知道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去卖香烟是违法的?”面对检察官的问题,涂某和李某均承认知晓,但为了吸引客流还是决定铤而走险。检察机关认为,涂某、李某结伙,在明知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仍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经检察官释法说理,二人均认罪认罚。2025年9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涂某、李某提起公诉。 2025年10月,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涂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缓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假如要销售烟草这类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一定要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切勿心存侥幸无证贩卖,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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