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原本应该是每个人心中最温暖的港湾,然而近年来,家暴事件却时有发生,令许多家庭始终笼罩在阴影之中,沦为一个担惊受怕的地方。
3月1日,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六周年。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小编想和大家聊聊反家暴的那些事儿……
家暴,不只在夫妻之间
说起家暴,很多人第一反应即为夫妻间的家暴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家暴却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2021年年底,作为某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宋检察官,接到了来自学校老师的求助电话。据学校报告,小红和小明姐弟俩都是他们学校的学生,近期他们发现,小红和小明的爸爸经常出于家务没做好、玩手机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随意地殴打小红和小明。此前,学校已经找爸爸沟通过,但也没有什么效果。孩子们的妈妈也因为受不了丈夫的打骂而离家了,这两天爸爸又打孩子们了,所以向宋检察官报告并寻求帮助。
由于此事已向警方报警,闻讯,宋检察官立即赶往派出所。派出所内,宋检察官和民警一面对孩子们开展心理疏导,一面从情理和法律等多角度对小红和小明的爸爸开展了批评教育,并严肃地阐明了家暴的法律责任。在教育的感化和法律的威慑下,小红和小明的爸爸一时低下了头,难掩歉疚之情,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也不会再犯。
此后,宋检察官始终关心着孩子们的情况,经过检察官的亲职教育,学校老师、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等多方观察,孩子们的爸爸已不再对孩子们随意打骂,曾经愁眉苦脸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地享受着青少年应有的快乐。
被家暴,只能忍吗?
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家暴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也有越来越多的被家暴者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2021年3月的一天,因孩子几点该睡觉的问题,陈某在家中与妻子起了纷争,两人围绕孩子教育争吵不下,一时之间,陈某挥拳击向其妻子面部,妻子构成轻伤。
痛苦之下,妻子报了警。2021年8月,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宣判的那一刻,陈某懊悔不已称“对不起妻子,更耽误了孩子的未来”市代表王承表示希望多宣传,让悲剧不再重演。
被家暴,不做沉默的羔羊
遭遇家暴,容忍不是出路,拿起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家暴。
那么,什么属于家暴?遭遇家暴该怎么办?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
什么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另外一定不要忘了及时保存家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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