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检务公开,2月22日,徐汇区检察院就一起贩卖毒品、洗钱犯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上海市检察机关毒品犯罪研究团队及徐汇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玮玮全程旁听庭审,观摩评议。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被告人付某某向被告人晏某贩卖毒品,通过被告人苏某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后晏某携上述购得的毒品至上海,在徐汇区贩卖时被当场抓获。经查明,自2022年6月起至案发,被告人付某某多次使用被告人苏某的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苏某收款后,转至自己名下其他微信账户,再转回给付某某。
徐汇区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对被告人付某某提起公诉,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晏某提起公诉,以洗钱罪对苏某提起公诉。徐汇法院当庭依法分别对三人做出有罪判决。
庭审中,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争议焦点,重点围绕被告人的主观明知、自洗钱的刑事评价及罪名认定等问题充分阐明指控观点,同时对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释法说理。
听庭评议


旁听庭审后,市人大代表张艳丽、邹彩玲就案件情况、公诉人庭审表现、办案延伸效果等进行评议,肯定了公诉人指控犯罪、庭审现场把控、释法说理等能力,并表示该案件虽然洗钱金额不大,但与毒品犯罪相关联,社会危害性较大,需加以严厉打击。建议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最大程度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意义。深入分析此类案件特征,总结犯罪共性,实现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的统一。

马玮玮副检察长感谢市人大代表的参与和监督,并表示将不断推进本院庭审公诉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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