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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行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深,擦亮眼睛莫当真

发布时间:2023-03-06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消费观念的转变,社交购物、网购服务等网购新模式逐渐被大众接受,甚至成为一种生活习惯。然而,由于网络交易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各种新型电信诈骗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致使受害者上当受骗。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我们在享受网购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应擦亮眼睛,谨防各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徐汇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两类网购诈骗典型案例,快来学习,成功“避坑”,远离“套路”!

01 “我都是骗他的,压根没想发货给他。”

王先生平时喜欢看社交媒体,购买数码产品喜欢参考网红主播的推荐视频。2022年8月31日,王先生在某知名社交购物平台看到熟悉的主播推送购买手机的视频,瞬间心动,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王先生加了客服微信,“我们是大V网红店,几十万粉丝,很多人都来我们这买,又便宜又有好货。”王先生刚好想换部手机,为了价格更优惠,王先生和对方达成交易,以旧手机和一块手机屏抵给对方2000元,自己支付6888元,对方会在48小时内发货。王先生收到手机后将旧手机数据导入新手机,再将旧手机和屏幕寄给对方。

然而两天过后,对方仍未发货,并且把纪先生的社交平台账号拉黑。王先生在微信上要求退款,对方以自己是客服,需听公司安排为由要求王先生直接支付尾款,且谎称“机器都给你准备好了,你不能不买!”以此拒绝退款。进退两难的王先生只能扫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支付了剩余款项。然而,对方又以订单异常为由要其下载一款APP人工审核退款后重新支付。王先生下载完该APP后手机内跳出提示谨防诈骗,遂提出要求对方直接退款,但对方却一直以需安排人工客服、走流程等敷衍,王先生遂打电话报警。

经查,这个知名社交购物平台的主播视频是杨某冒充其他平台网红主播的名义发布的。“我都是骗他的,压根没想发货给他。”据杨某交代,他从其他平台主播账户下载视频发布后,冒充客服吸引买家向其购买手机并骗取购机款。最终,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杨某因诈骗罪,被徐汇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

购买手机等物品时,应当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联系方式,私下进行交易。涉及转账汇款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等,谨防上当受骗。一旦被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02 “我都是骗他的,我根本没能力恢复数据。”

刘先生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闲置物品时,结识了周某某。2022年1月17日,周某某在平台发布了“1000元恢复微信聊天记录”的商品,刘先生想找他恢复被删除的数据。“我有内部渠道,100%可以还原。”刘先生信以为真,遂支付恢复费用3000元。之后,周某某以需要被恢复人信息、托内部人帮忙等各种理由要求刘先生进行配合,刘先生遂对其产生质疑,周某某便慌称聊天记录已恢复完毕,但存在了其他手机中,让刘先生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在其处购买一个二手手机,并假意告知刘先生会通过快递方式将该手机寄出,然而刘先生支付该笔款项后并未收到手机,顿感被骗,遂报警。

经查,周某某因经济拮据,在二手闲置物品交易平台发布虚假恢复聊天记录的服务信息,诓骗被害人购买假服务,其实周某某根本没能力还原被删数据。最终,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周某某因诈骗罪,被徐汇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

如手机重要信息被误删,应选择正规手机营业厅和维修点,或在官方专业人员帮助下进行恢复,切勿轻信网上“恢复手机重要文件有内部渠道”或所谓的“黑科技”,尤其是对方提供可疑网站链接,或要求提供转账汇款账号时,一律不要点击,切勿泄露自己个人信息,以免遭遇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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