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为了获取更多“资源”,有些企业会与猎头公司签订长期合同,以确保能第一时间把优秀人才收入麾下。可是这家公司,明明自行发现并招聘了人才,为何还是要向猎头公司支付服务费?原来是有“内鬼”从中移花接木,想要借机“捞油水”。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移花接木改信息
2021年9月起,张某入职A公司担任“资深招聘”岗位,负责公司人员招聘。除了通过校园、社会、网站等渠道直接招聘员工外,张某还负责与猎头公司对接,对他们提供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当公司决定录用猎头公司推荐的应聘者后,张某就通过公司软件系统操作请款流程,报公司高管获得批准后,再由财务向猎头公司支付服务费。
2022年12月,张某通过招聘网站获取了陶先生和蒋先生的简历,并电话联系二人前往A公司面试。但背地里,张某通过操作公司软件系统,将二人的应聘信息转移至猎头公司,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二人是由猎头公司推荐的事实。这样一来,一旦A公司正式录用二人,就需要向猎头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中饱私囊被发现
等二人通过面试,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张某操作公司软件系统,请款给猎头公司。张某已事先和猎头公司打过招呼,要求他们收下服务费后把钱打给自己。碍于张某是A公司负责业务对接的人员,猎头公司只能答应下来,在收到服务费并扣除相应开票费用后,把剩下的钱全部转给张某。张某用该手法共侵占A公司9万余元,用于个人花销。
2022年7月,A公司发现了张某的侵占行为,对他进行约谈,并派人前往公安局报案。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张某主动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检察官的法治教育下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赃款。
2023年6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提示
职务侵占行为不仅会对被害公司造成财务损失,还有损公司口碑,更是对营商环境和社会风气的破坏。因此,检察官想要提醒大家,平时要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建设,切勿像本案中的张某一样因贪念而触犯法律,最终葬送自己的前程。同时,检察官也想提醒提供猎头等外包服务的公司,如果遇到类似本案中张某这样要求帮忙走账的行为,应当严词拒绝,必要时可以直接告知对方公司,切勿因碍于情面答应对方。
最后,检察官想要提醒公司经营者们,要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定期检查公司账目等日常运营情况,一旦产生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平时也要注意对员工进行法治培训,从思想层面杜绝犯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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