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杨柳斜,正是植树好时节。3月11日,在第44个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应邀来到某小区挥锹铲土、踏土夯实,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种植一棵桂树,为这个春天增添一丝绿意。而这背后的故事,要从去年11月说起......
绿化带里现枯的木桩
2021年11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公益诉讼举报平台推送的线索:有多位市民反映小区里的树遭到砍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们立刻赶往该小区,从居民处得知,2020年5月,小区绿化带里有一颗树龄20年以上,直径75厘米的大树被人从根部锯断。目前,锯下的树干不明去向,这里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木桩,不太美观。居民们也觉得小区里的绿化遭到了破坏。
而经过走访有关单位,检察官们则了解到,这其实是一棵构树,因其主树干倾斜、枝干枯萎,恐有倒塌伤人风险,所以涉案单位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砍伐。
为了确认树木是否有砍伐的必要,检察官开展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咨询相关单位,了解到并无确切证据证明该树木存在枯死以及影响居民人身安全的情况,且树木位置距离居民通行区域较远。
检察建议助力绿化修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检察官认为,该树既非城镇公共绿地上植物,也非明示个人的财物,所以该树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属于环境资源的一部分,个人或单位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无权砍伐。为了保护绿化环境资源,进一步给辖区居民营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他们的公共利益,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具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1 依法处理该小区内违法砍树行为;
2 依法排查辖区内其他小区是否出现类似行为;
3 进一步加强保护林木的宣传教育力度。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全盘接受检察建议,立刻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的砍树行为进行调查,并严格规范树木砍伐审批制度流程,履行小区的绿化养护单位主体责任。同时,还将加强辖区内公共绿化的日常管理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绿化管理的行为。此外,相关行政机关还决定在该小区绿地内补种一棵桂树,并邀请检察官们一同参与,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检察官寄语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植树造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检察官在此希望大家能爱护身边的树木,并力所能及地种植树木,共同为祖国的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也祝愿大家可以早日战胜疫情,正常出门拥抱大自然。与此同时,检察官也会依法履职,用检察公益诉讼这柄“利剑”保护好生态环境。
身边小案例,凝聚大民心。像本案这样看似稀松平常的“小”案例,却关系着民生,传递着民声,蕴含着老百姓们对国家机关的信任与期许。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身边老百姓们的小诉求,持之以恒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做到“一枝一叶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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