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政策,中小学教学活动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线上教学必备工具的合理使用,一直是老师和家长很担心的一个问题。为切实做好“停课不停学”期间的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防范网络使用风险,徐汇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录制了“少年的你,与法同行”网络课程,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火墙,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该课程通过检察官小姐姐对生动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对网络使用的风险进行警示,对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并列明网络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以助力同学们安全、有效使用网络。经区教育局下发至辖区内各中小学进行播放后,目前已有16万余名学生及家长在线观看。
下面,就让小编替同学们划个重点,大家一起来上课吧!
提示一
网络言论需担责
李某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在网上发布微博“今晚要炸北京首都机场”,网友看到后向警方报警,首都机场启动应急预案,对东、西航站楼和机坪进行排查并加强对行李物品的检查和监控工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严重影响了首都机场的正常工作秩序。李某某后因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示
同学们,在网络上并不是什么玩笑都可以开,也不是什么恶作剧都可以来,说话仍应实事求是。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虚假信息仍进行进行传播的行为、利用网络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哦。对于网络上看到的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大家也不要转帖转发,以免助长虚假信息的传播。
另外,最近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也出现了大量真假难分的信息,希望同学们都能理性对待,不造谣,不信谣,也不传谣。
提示二
虚拟财产受保护
未成年人小高在观看直播过程中无意中看到主播的手机号码,之后趁主播不备,使用主播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登陆的形式登陆了主播的QQ,并将账户中3400个Q币转移至自己的账户中。后小高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类似的还有一起盗窃游戏装备的案例,犯罪嫌疑人盗窃了游戏账号并将被害人的游戏账号中的装备转移至自己的账号中,被害人报案后,被盗游戏装备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示
同学们,Q币、游戏装备这些虚拟财产也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与金钱所得,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所以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因而,即使是在网络世界里遨游,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哦!
另外,虽然疫情防控期间,同学们需要大量使用网络,但一定要学会合理、适度地使用网络,多多利用网络学习新知识,切勿将大量时间用在游戏、直播等娱乐中哦!
提示三
网络诈骗要警惕
未成年人小川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收到一个陌生人发来的消息,对方先是询问她年龄多大,后给了她一个QQ号希望互加好友。在添加好友后,对方自称“陈警官”,并发了一张标有姓名、单位、警号等信息的“警官证”,小川立马相信了。这位“陈警官”告诉她:“你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需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调查具体过程是将钱转到指定安全账户。因小川使用的手机没有绑定银行卡且微信余额并不多,“陈警官”提出让小川用其父母的手机转账。于是,小川便在深夜偷偷拿走了母亲的手机,陆陆续续给“陈警官”转了12笔钱。几天后,小川母亲发现银行卡里少了钱,向小川询问情况,遂报警。经查,这位所谓的“陈警官”系黄某某冒充,而他的”警官证“等都是网上随便找的。后黄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示
同学们,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手段也在不断变换,让人防不胜防。在上网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凡是遇到要求转账的信息,一定要告诉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假,绝对不可轻信。如果碰到亲人或朋友要求转账的,也要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直接确认,守护好家庭钱袋子!另外,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更不能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成为犯罪的“帮凶”。
文明安全上网“十要十不要”
1.不要沉迷于网络,要合理安排上网时间。
2.不要对网络信息全盘接受,要区分精华和糟粕。
3.不要模糊网络和现实的界限,要理性区分虚拟与现实。
4.不要贪图小利侥幸心理,要知晓触碰法律底线严重后果。
5.不要在网络上发表虚假、攻击言论,要友好平和交流。
6.不要随意相信陌生网友视频或会面,要提高鉴别能力。
7.不要轻易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要警惕电脑病毒入侵。
8.不要在不知名网站上提供真实信息,要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
9.不要把网络作为永久的精神寄托场所,要勇于担当。
10.不要仅把网络作为娱乐消遣,要学会从网络获取有益知识。
同学们认真学习了该堂课后,也感想良多,一起来看看吧~
1 陈同学
通过观看视频,我学习到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日后我也会更加严格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少年。
2 盛同学
今天与家长一同观看了“少年的你,与法同行”的视频课,受益匪浅,提高了自己的警惕性,同时也感受到了国家对于我们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关注。
3 曹同学
通过观看“少年的你,与法同行”视频课,我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懂得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也要规范言行,不信谣不传谣,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会牢记《青少年互联网文明公约》和网络“十要十不要”,文明上网,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4 张同学
通过本次检察官小姐姐的“少年的你,与法同行”视频课,我们更好的了解到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由于网络的便捷增生了许多违法事件,作为一名中学生,当我们在网络浏览到一些热点话题,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传播不实新闻;也要注意网络盗窃,做自己财产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大家都能把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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