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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院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6

你知道吗?首个国际家庭日来了!
“国际家庭日”的设立是为了提高公众对于家庭问题的认识,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和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并确定每年5月15日的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国家《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区域家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地,建立区域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联合发力,5月15日,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米”。

《方案》共十三条,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人才培养、法治宣传、保密义务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方案》,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因监护失职等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多样式服务、个性化指导、持续性跟踪、双向教育等方式,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方案》解读

一、定制方案+双向参与

家庭教育中心收到申请或决定后,应当在七日内落实一户家庭一套方案,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规定完成必要的学时任务。家庭教育指导可采用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可以吸纳未成年人共同参与,实现双向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指导效果。

二、区域覆盖+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

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向学校或者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学校、街道、妇联、办案机关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对家庭教育问题突出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指导。

三、关口前移+法治副校长

区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可在调研和听取各街道社区及各中小学校反映的家庭教育需求之基础上,制定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结合各自本职工作及区“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制定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标准。

四、指导专家团队+志愿者团队+权益代表

成员单位应当加强与街镇、居委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人员组成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共同委托有关社会组织、机构组成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团队,配合六家单位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案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通知中心选派符合条件人员,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参加诉讼活动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及时回访+持续跟踪

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定期与未成年人监护人、专业社工等进行沟通,了解家庭教育指导进展情况,并及时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并适时调整方案和指导措施。

六、联动协作+隐私保护

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个人信息、隐私予以保密。受委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对能识别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的各种信息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保护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指标。下一步,徐汇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贯彻落实“两法”,继续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中心的阵地效能,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合力形成“六大保护”,构筑协同育人新格局,助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上“新台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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