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5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21日,被告人陈某在其兄弟陈某某的家中,因家庭纠纷与陈某某发生争执。期间,陈某拳击陈某某面部致其鼻损伤、鼻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某因外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因外伤致鼻背部软组织创,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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