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达某提起公诉。
2021年9月,被告人达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本人实名注册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查,上述银行账户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收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已查实的网络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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