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吕某、宋某提起公诉。
2022年8月4日,被告人吕某、宋某酒后在徐汇区某餐厅,因琐事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借故生非,殴打店内员工和顾客。期间,吕某采用掐脖子、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被害人刘某、李某、邵某头面部、身体等处;宋某持玻璃制矿泉水瓶击打邵某后颈部。二人致刘某左颧部挫伤、左眼睑裂伤、脑震荡、致李某右颧部软组织挫伤,皮肤划伤,脑震荡,致邵某左眼睑裂伤,脑震荡,并造成餐厅部分物品损毁。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因外伤致面部软组织挫伤、左眼部挫伤,均构成轻微伤;被害人李某因外伤致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邵某因外伤致左上睑皮肤裂创、面部软组织挫伤、左眼部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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