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
2022年4月,被告人高某明知钱款系他人犯罪所得,仍在他人指使下,通过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密码、转账验证码、人脸验证登录手机银行等方式,帮助接收、转移罗某、凌某等人在徐汇区等地被他人通过网络诈骗的钱款,合计金额人民币8万余元。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