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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未未来|上好“开学第一课”,网络安全记心间

发布时间:2023-09-01

9月1日,莘莘学子返回校园,即将开启新的学习之旅。徐汇区检察院准备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前为同学们送去“开学第一课”,提醒同学们,开学在即,要平衡好学习和生活,不可荒废学业沉迷网络,谨防网诈做文明小网民。

检察开放日

8月25日下午,徐汇区检察院举办暑期职业体验营活动,邀请20余名上海西南位育中学刚刚踏入初三的学生来院参观。

同学们首先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及多媒体等形式了解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官还通过以案释法,向同学们介绍了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提醒同学们在生活中要合法合理使用网络,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同学们就网络犯罪案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看法,并与检察官展开热烈交流。

问:我在网上看到“发红包返利”的信息,这种会不会是网络诈骗?

答:这很有可能是网络诈骗。诈骗分子往往通过短视频网站、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诱骗和你一样的未成年人入群,随后以手续费、转账费、红包费等多种借口来进行诈骗。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问:我能把自己的微信号或者QQ号租赁、出售给别人吗?

答:我们不仅不能租赁、出售自己的微信号和QQ号,更不能租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等。如果犯罪分子利用你的微信号、QQ号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而你租赁、出售的行为就有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罪名。

通过这种“沉浸式打卡”体验模式,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

法治进校园

8月28日,徐汇中学开展“28爱法日 爱法进校园”主题活动,邀请检察官为高一新生们带来“开学第一课”。

首先,检察官向同学们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呼吁同学们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建设法治中国。

随后,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就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如何识别与防范诈骗行为等内容进行讲授,让同学们“健康上网,保护自身权益”“安全上网,抵御不良信息”,提升学生们网络自护意识和防骗保护意识,生动的讲授吸引了同学们认真听讲。

在法治问答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纷纷举手、踊跃发言,一问一答间,引起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

本次活动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活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

最后,检察官送上网络安全使用小贴士,快来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牢记“四不”

01 不轻易相信

免费了、中奖了、抢红包了、返现了…… 所有利益诱导性信息都不要轻易相信。

02 不随意点击

免费领奖、视频相册、积分兑换……只要是陌生链接或二维码,都不要随意点击和扫码。

03 不轻易透漏

手机号码、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密码、支付宝密码等一切个人信息通通不可泄露。

04 不盲目转账

电信网络诈骗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就是“要钱”,大家要做到不贪蝇头小利,不盲目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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