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H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随后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报酬。由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拒绝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于是,人社部门在依法催告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实,该公司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更是下落不明。
面对“欠薪人”因被拖欠工资而陷入的一时困境,上海市政府曾出台了《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企业在法定情形下,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的,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然而,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有部分劳动者却遭遇了难题。
检察机关牵头
化解欠薪垫付难题
徐汇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难题。根据政策规定,“劳动者申请垫付欠薪的,应当自取得证明欠薪事实的材料之日30日内,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然而,自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起,到人社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再由法院查明企业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间上早已超过了30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如何才能让劳动者纾困的制度设计真正运行起来?检察官通过梳理近三年欠薪类非诉执行案件,做了大量详实的调研后,分别与区法院和区人社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并依托徐汇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牵头区法院、区人社局共同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就欠薪保障金垫付启动的程序性问题讨论后,达成了初步共识。
2021年12月,徐汇区法院就H公司欠薪案向区人社局制发公函,建议其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启动欠薪垫付程序。随后,经区人社局审查通过,欠薪垫付程序得以启动,被欠薪劳动者终于拿到了垫付的薪酬,缓解了燃眉之急。
同时,因H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中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将涉刑事犯罪线索一并移送了刑事检察部门。
能动履职
让制度设计真正运行起来
为进一步畅通被欠薪劳动者垫付申请渠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让这个条文运行起来,徐汇区检察院、徐汇区法院、徐汇区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工作机制。

2022年8月4日,徐汇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召开年中会议暨《关于协同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程序的实施方案》签署会。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华、区法院副院长徐世亮、区司法局副局长蔡源远、区人社局副局长刘晓良出席会议。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出席并主持会议。市人大代表陶爱莲,人民监督员石磊应邀参会。

会上,徐汇区检察院、徐汇区法院、徐汇区人社局三方签署了 《关于协同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程序的实施方案》。
与会嘉宾有话说

市人大代表陶爱莲说道,劳资纠纷中的欠薪争议,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也是政府在后疫情时期所需要面对的困难挑战。徐汇区检察院立足法治职责,为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深入研判分析问题症结,牵头多方进行协调,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程序,三方会签实施方案,徐汇区在这项工作中走在了全市前列,体现了在依法治国、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方面的担当作为。

人民监督员石磊说道,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启动欠薪保障金的垫付,不仅能够有效帮助弱势群体,而且能够提高营商环境质量,这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希望之后能够严格把控资金使用的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注重资金保障,把好事办好。

会议最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华指出,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社局依托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共同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程序的建立,是一项补短板、助民生、强经济、重法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今后要继续用好用活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的平台,以“三旧变三新”“一网统管”、非法规模化租赁等课题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发挥行政检察的能动履职作用,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民生无小事,事事在心头。今后,徐汇区检察院也将继续依托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重点领域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助力化解行政执法领域的难点、堵点,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与揪心事,促进行政机关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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