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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连线!疫情期间 徐汇检察“零接触”出庭公诉

发布时间:2020-02-28

为了便于法庭全面了解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审判,被告人,你听清楚公诉人的发问后,如实向法庭作出供述,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2020年2月25日14时30分,由徐汇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正在通过“云间法官平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徐汇检察院副检察长谢闻波、检察员戴捷出庭支持公诉。

2019年9月23日晚,某餐厅员工小谭收到工资后兴冲冲地把钱放进了宿舍床铺的酒盒内。第二天下晚班后,其发现盒子内的数千元现金不翼而飞,小谭马上报警。

民警侦查发现,刚来该餐厅上班两个月的另一员工陈某在9月24日领取工资后不辞而别,而陈某和小谭一样也居住在餐厅员工宿舍内。民警随即调取了宿舍所在小区的监控、附近街面监控等,发现陈某于9月24日两次进出小区,并在第二次离开小区时背一双肩包,去往餐厅途中将背包扔进路边草丛,领取工资后再拿回背包步行至上海火车南站,举动反常。后民警在广东省深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其到案后交代了犯罪事实,承认于9月24日窃得小谭5100元,并存入银行。陈某供述与被害人陈述、银行账户明细、监控视频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采用。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有预谋、有计划地盗窃同事工资,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远程庭审现场,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在审判长的组织下,通过“云间法官平台”与被告人、辩护人连线,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准确把握庭审过程。被告人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远程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没有异议,同意认罪认罚。

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对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徐汇和徐汇法院积极沟通,创新工作方式,试点远程庭审等“云办案”模式,为检务工作提升了战斗力。按庭审要求布设好外网环境,保证软件使用流畅无误,确保庭审期间的电子示证。智慧检务借助“云办案”系统实现了战“疫”不停案,办案全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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