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本周为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12月7日,徐汇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在漕河泾开发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护航新徐汇高质量发展”徐汇区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爱菁出席并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


活动中,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加筑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合力推进非诉案件履行”和“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积极履职化解矛盾 ”两件案例荣获2022年度徐汇区法治建设十佳案例。
案例简介
加筑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合力推进非诉案件履行
面对“欠薪人”因被拖欠工资而陷入的一时困境,上海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然而,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有部分劳动者却遭遇了难题。
为进一步畅通被欠薪劳动者垫付申请渠道,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做了大量详实的调研后,分别与区法院和区人社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并依托徐汇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牵头区法院、区人社局共同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就欠薪保障金垫付启动的程序性问题进行讨论,并联合制定工作机制,三方共同签署 《关于协同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程序的实施方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积极履职化解矛盾
近年来,徐汇检察院在办理故意伤害类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一定比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一方虽有赔偿意愿,但由于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诉求过高或无法联系到被害人等,从而导致双方无法达成赔偿谅解。
为解决这一问题,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类案件中,对被告人愿意积极赔偿损失且有赔偿能力,但由于被害方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或不愿意出面,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可以将赔偿保证金提存至指定账户,据此作为认定其是否具有认罚表现的考量因素。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或作出判决后,直接将赔偿保证金用于赔偿,从而切实保证案件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化解社会矛盾。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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