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版
关怀版
首页
检务公开
机构设置
检察业务
新闻中心
队伍建设
外部监督
今天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大要案发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决定对崔健立案侦查
日期:
2015年05月08日
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上一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决定对李军立案侦查
下一篇: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3.29”酒吧斗殴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