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版
关怀版
首页
检务公开
机构设置
检察业务
新闻中心
队伍建设
外部监督
今天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大要案发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决定对季刚立案侦查
日期:
2016年02月02日
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季刚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上一篇:
2016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下一篇: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原局长朱启珩被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