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检察院与东方网联合主办的“检察官在线”庭审直播将播出第六十二期节目。
直播案件:黄浦区检察院出庭公诉被告人舒吟持有伪造的发票案
直播时间:2014年4月29日 14时
公诉人:王文涛,男,硕士学位,黄浦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解读嘉宾:谈剑秋,男,黄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樊云,男,淮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区政协委员。
案情简介:
被告人舒吟系上海某旅行社员工。为拓展业务,招揽客户,舒吟于2013年5月中下旬在明知系伪造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购买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千份,后分别藏匿于其本人住处及其父母的家中,准备在日后提供给客户进行虚假报销。
同年6月28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舒吟抓获归案,并在其本人和父母的家中分别起获全部伪造的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008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因此,伪造的电子客票行程单相当于假发票。
预测庭审争议焦点:
1、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故意应当如何认定?
2、本案被告人舒吟本欲购买2千张假发票,后对方发来4千张,这对本案持有数额的认定有何影响?
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发票的性质认定。
本案系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为拓展业务、招揽客户,在明知的情况下购入并大量持有伪造发票的案件。当下,假发票产供销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条犯罪链条,并开始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渗透到各个行业,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扰乱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通过网络直播本案庭审,体现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假发票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震慑制假贩假的犯罪分子。同时告诫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要守法经营,用正当手段拓展业务,不得购买、持有、使用伪造的发票,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东方网已经在主页发布预告。欢迎广大网友届时观看并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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