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自2014年3月20日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现向全社会公布本次专项检察活动的举报方式,市民可就在本市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场所中服刑的罪犯及刑满释放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的各类违法问题,向本院进行举报。对举报、控告件,本院将高度重视,严肃查处。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举报、控告受理单位将根据规定负责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情况。
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电话:12309
2、来信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75号邮编:20002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收
3、来访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598号 上海市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