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会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配合协作办理环境资源保护与危害食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环境资源保护与危害食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中的具体职责,并就强化两法衔接、完善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加强案前研讨、共同开展舆情应对,以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等明确了工作要求,为推动环境资源与食药品集中管辖案件的高效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