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在一次控申窗口接待中,金山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见到了14岁的花季少女小丽,她诉说了羞以启齿的苦难经历:自9岁开始,继父频繁对她实施猥亵,时间长达五年。五年中,母亲始终疏忽不察,小丽屈辱、压抑,不知如何自救。小丽的痛苦让未检检察官意识到,帮助小丽打开心结,走出阴霾,才是对小丽心灵最大的安慰。
重拳出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该院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到区未成年人警务中心,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帮助小丽克服心理障碍,陪同小丽前往公安机关,通过“一站式”取证完成了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避免对小丽造成二次伤害。
案件以猥亵儿童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围绕猥亵造成的心理伤害后果审查案件,结合猥亵手段、时间跨度、频次等因素认定猥亵儿童罪的情节加重犯,并追加认定强制猥亵罪,后以两罪提起公诉。
庭审阶段,检察官申请心理咨询师出庭作证,帮助法庭全面认定犯罪危害后果。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意见,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两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小丽终于如释重负。
全面救助,引导小丽回归学业
随着深入了解,检察官发现小丽因为遭受性侵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且无心学业、借酒浇愁、母女关系紧张、情绪大起大落。如何帮助她面对现实,回归学业,是更大的课题。
为此,检察官聘请心理咨询师制定了阶梯式心理疏导方案,通过持续的心理疏导,帮助小丽重拾安全感。检察官走访了小丽的家庭和学校,建立检察官、心理咨询师、老师和家长四方联动的帮助支持体系。还为她申请了法律援助和6000元经济救助,从而实现了情感认知层面、行为矫治层面、法律支持层面和经济补偿层面全方位的救助。
小丽最终克服困难完成初中学业,并如愿考入自己心仪的学校。
支持起诉,改善小丽的成长环境
为了帮助小丽健康成长,除了自我成长,检察官还关注到了她的生活环境。
小丽母亲的监护存在严重失职,事发后时常责备她不懂知恩图报,母女关系恶化,客观上,已不再适合跟母亲一起生活。对此,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检察官希望通过支持变更抚养关系,改善其成长环境。通过分别与小丽的亲生父亲、奶奶和姑姑多次沟通,说服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承担起接纳小丽的责任。
在引导生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后,检察官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了诉讼。案件最终经开庭审理和庭后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丽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按月支付生活费。至此,小丽的脸上又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作为检察机关的“全科医生”,未检检察官们有着如山般的坚毅,也有着似水般的柔情。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严惩不贷,用爱守护着一方郁郁葱葱;对于被犯罪侵害的孩子,竭尽全力,用法与情帮助受伤花蕾在雨露的滋养下,折射出太阳般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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