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工作室邀请三名社区干部作为听证员,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评议,经公开审查,对吴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沈某某及时予以司法救助。
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因听说其母将生活用水泼入邻居沈某某家自留地而与沈某某产生口角矛盾,遂拿一根木棍至沈某某家将其打伤,导致沈某某脾脏破裂致切除且失血性休克,分别构成重伤、轻伤的后果。经查,吴某、吴某的母亲和姐姐均有精神病史,且目前缓解不全,全家主要生活来源为政府的残疾人补贴,不具备赔偿能力。
控申部门接到来访人要求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工作,鉴于本案系邻里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控申部门邀请三名在社区工作的基层干部就是否应对被害人进行救助、救助多少金额以及如何化解信访矛盾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过程中,承办人向听证员介绍案件审查经过,审查给予救助的意见,以及展示本案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三名听证员就嫌疑人吴某及被害人沈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了解,在同意司法救助后建议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适当对两个家庭给予困难帮助,同时针对加害人一家三口有精神病史且未缓解的实际情况,建议通过做村委会工作对加害人进行看管,做好加害人的管控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金山区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建议,积极开展案后延伸工作,建议案发所在地村委会对被害人和加害人两个困难家庭开展适当困难补助,建议村委会组织人员落实加害人的监护看管工作,协助检察机关做好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被害人做好回访和教育工作,指出被害人对伤害案件的起因也存在一定过错,教育其注意言行文明,重视邻里和睦,坚决杜绝邻里纠纷再次发生。
本案通过公开听证,听证员提出了很好建议,从社会帮扶的角度拓宽检察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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