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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日期:2018年08月14日       字号: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受理了由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受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其担任金山区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该案为金山区首例由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意见。案件移送当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快速审查、受理、登记,移交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办理,承办检察官于当日审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讯问,宣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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