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陶建平列席区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第387次会议。这是金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依照法律规定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此次会议讨论了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在此次“特殊”的会议上,陶建平检察长认真听取了主审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合议庭意见的汇报以及审委会委员对案件争议焦点的讨论后,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并被审委会采纳。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和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 陶建平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
据悉,下一步,金山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两高”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并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与区法院在重大疑难案件上的协调和沟通,消除检法两院在法律理解和释法适用上的分歧,不断提高检法两院的办案质量,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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