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汇区检察院检察二部组织漕河泾开发区公司代表旁听一起挪用资金案的庭审活动。本案系美国籍被告人郭某利用其负责在漕河泾某公司筹备、管理的职务便利,挪用投资方670余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案发后潜逃18年的特大经济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拒不认罪,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美领馆派员旁听庭审。公诉人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就庭审中突发状况应对及时,环环相扣进行讯问,就被告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对证人证言、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采信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对挪用资金社会危害性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漕河泾开发区公司的员工代表纷纷表示,参加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对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和企业管理风险防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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