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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院探索推行在押未成年人诉前羁押表现评鉴制度
 
日期:2019年03月15日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宝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行在押未成年人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的表现作为悔罪依据,供法庭量刑时参考。一是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要求,对在押未成年人落实“七个一”帮教措施:对每名在押未成年人开展一次入所谈心、送达一封检察官寄语、提供一套法治学习资料、赠阅一组励志书籍,要求在押未成年人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参加一场法治知识考试、撰写一篇读书感悟。二是联合监管场所对在押未成年人的日常表现进行考察,由监管场所出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表现评鉴表》,对在押未成年人遵守监纪监规、内务纪律、认罪悔罪态度、检举立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将羁押表现评鉴材料汇总成册,随案移送法院,由公诉人在庭审中予以出示,并结合评鉴情况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两名羁押表现良好的盗窃案未成年人被告人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获法院判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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