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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山区检察院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总工会领导等作为嘉宾参加活动,现场观摩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会上,主持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徐某诈骗一案的总体情况,侦查人员就徐某实施的犯罪细节、家庭影响、社会背景等方面阐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建议对徐某采取不批准逮捕措施。承办检察官从徐某作案时间短、获利少、认罪态度好、愿意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等方面陈述,随后主持检察官听取了三位人民参检员的意见建议,并经过综合评判当场通报该案审查结果,最终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金山区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和效果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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