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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院就首例“以职业索赔为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日期:2019年05月22日       字号:
      

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江某林、江某萍敲诈勒索一案。

起诉书指控,2018年2月、11月,陈某某等伙同他人,在金山区华润万家、世纪联华等超市内,故意将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予以藏匿至过期后购买,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等方式为要挟,强行索要超市财物,严重扰乱市场经营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是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以职业索赔为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过程中,金山区检察院邀请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检委会委员进行听庭评议,并通过“上海金山检察”新浪微博进行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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