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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院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日期:2019年06月18日       字号:
            

长宁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购买大量虚拟手机号码注册某出行平台账号代为他人叫车,行程结束后不支付费用,某出行平台因垫付司机车费蒙受巨大财产损失。近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公开宣告形式向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促进互联网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管理、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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