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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院会同区看守所开展“扫除心中恶、重启新生活”专项教育活动
 
日期:2019年08月02日       字号: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会同区看守所,对在区看守所服刑的82名已决罪犯开展了专项教育活动。教育活动中,服刑罪犯首先进行了集体宣誓,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努力重塑自己,重启人生。第四检察部主任刘玉林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向服刑罪犯进行了对照性解读,进行全面排查。随后检察官就“如何正确处理好入监服刑和人生的关系、个人服刑与家人期盼的关系、个人生活与集体规范的关系、服刑与学习的关系”向罪犯做了讲课,并寄语服刑罪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刑期当学期;凡事从自身找原因,先改变自己,才能改变环境;最后通过同样家庭的两个孩子一个取得成功、一个极度失败的例子,阐述了个人主观能动性对人生的作用。

讲课后,服刑罪犯均表示深受启发,并积极主动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服刑期间认真改造,服刑期满后积极回归社会,绝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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