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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发布专项报告提醒企业防范“家贼”
 
日期:2019年10月16日    作者:林中明 姚彦静 来源:正义网    字号:
            

10月15日,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发布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获悉,这类内部员工针对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最容易发生在中小企业的起步阶段,直接伴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损失危害极大。专项分析介绍了典型案例,并为帮助企业防范“家贼”提出了对策建议。

2015年至2019年6月,该院审查起诉并获判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共计69件92人。从犯罪主体来看,呈现出青年居多,文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其中具有一般职务的普通员工共计47人,基层、中层管理人员31人,同时与企业内部员工共同犯罪的非企业员工也有11人,犯罪主体以普通员工为主,并呈现向单位较高管理层发展的趋势,甚至涉及企业股东、总经理等高层决策人员。2018年至今,两类案件共同犯罪增多,采取内部合伙作案或内外勾结的形式较多。被害单位多为中小企业,犯罪行为多发生于起步阶段,这类企业规模比较小,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员工进出频繁法治教育薄弱;此类企业往往采用分公司、经销商、连锁店等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的运行独立性,也是案件多发区的诱因。

去年5月至11月,上海某汽车租赁公司门店店长纪某,利用负责门店车辆运营、车辆收发、管理等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截流公司汽车租赁款和通过下单再取消的虚假订单方式,使公司车辆长期显示为“待租赁”假象,其再私自取出有偿租赁给第三方使用,所得钱款占为己有。经审计,纪某侵占公司资产人民币61万元。今年7月11日普陀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纪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15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该院在对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的案发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的同时,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风险点,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同时依托专业化办案组,建立健全检企共建机制。“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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