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关于“每案必检”的部署要求,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审议通过《关于对市院本级办理案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工作方案》,决定对2024年市检察院本级办结案件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带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根据 2024年本级已办结的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确定检查评查的组织实施方式、评查范围和比例,在今年一季度完成全覆盖检查,5月完成重点案件的逐案评查和一定比例案件的抽查评查。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等方面开展检查与评查。 市检察院率先垂范,将精心组织、实施好首次对本级办理案件的检查与评查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积累经验、做好指导,推动形成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尽快出台本市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全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查评查工作加强制度供给,推动全市三级院在今年年底实现“每案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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