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系列部署,上海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市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具体实践路径,构建涵盖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管理标准的“1+3+N”高质效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细化明确各管理主体管理职责、履职要求及失职追责标准等,将高水平管理效能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 
下一步,上海市检察机关将以《指导意见》落实为抓手,抓紧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三个管理”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健全管理内容、管理机制等“细则标准”,健全“1+3+N”高质效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紧抓制度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和数字赋能,切实以检察办案质效体现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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