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浦东新区院对一起因见义勇为致伤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日期:2016年01月27日    作者:姜杨    字号: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对刑事被害人王某及时发放救助金,以弘扬社会正能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被害人王某因见义勇为被两名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致右眼球破裂,构成轻伤二级。王某先后被上海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和浦东新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案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未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王某因右眼失明失业在家,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故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在收到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后,认真核实材料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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