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上海一年来公开审查和宣告争议案件481件 确保公正实现“看得见”
 
日期:2014年01月06日    作者:林中明 徐蕾蕾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记者从日前结束的上海市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2013年以来已对481件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

    在贯彻实施“两法”中,上海检察机关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就侦查人员出庭、证据合法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发了10余份规范性文件。加强证据审查核实,主动排除非法证据45份,要求补正、合理解释瑕疵证据885份,受理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778人,变更强制措施411人,依法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4人。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共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公函30件。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2013年以来对481件存在较大争议的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以及羁押必要性、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释明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海检察机关还制定了《上海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建立律师网上预约平台、改扩建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增设电子阅卷设备,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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