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腐败班子“家天下”
 
日期:2013年05月24日    作者:曹小航 胜其    字号: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和副总经理屠锦良贪污窝案记事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位于上海市江西中路的一幢老式办公楼里。这幢楼矗立在繁华外滩显眼的路段,据说这是解放前美国中情局的所在,有暗道与机关。走进去拐弯抹角的,是有些奥妙。但常年失修,再怎么有名的建筑都会因保护不善而显得破败。这个曾经名闻遐迩的大楼在如今繁华的都市,只怕重新涂脂抹粉也难在具有万国风情的建筑群里变成新贵。实际上,华东电子公司仅占了它3层的四分之一,还有几家大公司与其分享居住。电子公司职工说,听起来我们的公司是国家部属企业,家大业大,实际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空架子,企业年年走下坡路,难以维持发展。确实,这个在上海滩叱咤一时的国家企业,因为领导班子坑瀣一气贪污腐败,早已失去其大家风范,已成为遗留在本市的唯一一家国企电子公司,面临着起死回生的改制。然而,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大型企业,在企业面临改革和转制之机,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任由腐败班子宰割的骆驼呢?


秘密,由不知情的举报人公开爆料

 

    虽然和陆久生之流朝夕相处多年,直到案发,群众都不知道他们究竟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让群众看不到,听不着,才能浑水摸鱼。逃避监督几乎是所有职务犯罪者的本能。


    2001820日,市检察二分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华东电子公司总经理他们私设了小金库,将公司下属的益爱出租车公司低价予以转让,还有走私和偷税等经济犯罪问题。


    反贪局初查中发现,这个举报已尽人皆知,以前就有人揭发,且陆久生他们也时有耳闻。


    举报罗列的是现象,举报人不是知情人,且对方已在明处。追查面临困难。


    检察官找知情人——华东电子公司原财务处长张某,已辞职的张某避而不谈。通过他老婆做工作,也是避而不见。后检察院将涉及走私和偷税的问题转给公安局,期望借力突破。但因广东等地没有查到相关证据断了线索。


    于是,检察官把调查方向转向了益爱公司出租车低价转让一事,并制定了“自下而上”的侦察方针,即从参与出租车转让的其他人身上打开缺口。受让34辆出租车的百文迎宾公司却不肯积极配合查账行动。他们提供的帐户或与此无关,或鱼目混珠,六大箩的帐本从仓库搬到公司盘查,没有留下可疑迹象。几年过去了,要查到当时的真凭实据真的不易。一次又一次,由于检察官坚韧不拔的毅力,百文公司终于提供了没有入帐的真实合同和记帐。原来,有二份合同,一份确定每辆出租车的营运牌照价格为172万元,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将每辆车转让价格降低为167万元。实际上,华东电子公司只收到167万元的总价,有差价17万元不知去向。百文公司总经理李某说:补充协议是按照屠锦良的要求签订的,他说益爱公司驾驶员对转让有意见,有些人要闹事,现在摆平这些人需要一些资金,你们从转让款中支付一些现金,而益爱公司不能提供发票。果真是李经理亲自把装有17万元的马夹袋放入屠锦良随身带的黑包里,连一张收据都没写,就让他提钱走了。


    屠锦良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其妻子已退休多年,女儿在法国自费留学,开销甚大,但家里持有的股票和存款竟有100多万。可见,他有侵吞公款的重大嫌疑!


    检察官采取了迂回包抄的办法来破案。按照百文公司真实的帐本,他们了解到,百文公司支付受让的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实际每辆为18万元,中介人陈某从中拿8千元,总计27.2万元中介费,支付华东电子公司每辆17.2万元,总计584.8万元。但百文公司有35.3万元的支票未进益爱公司帐户,其中有20余万元的钱款下落不明。


    经查,益爱汽车修理厂经理方仁根在百文公司的领款单上有签名。而他是参与出租车营运牌照转让的主要谈判者,应该是最清楚内幕的人。因此,检察官将突破的目标锁定在方仁根身上。


    2003年218日,检察官传唤方仁根,与此同时中介人陈某也接受询问。方仁根匆忙赶到,忐忑不安地坐在审讯椅上,左右不停地扳着自己的手指,忽闪的小眼睛掩饰不住惶恐的神色。他是一个大字不识多少的粗人,原是当地的征地工,进了华东电子公司后扶摇直上。他和老婆离了婚,又找了比他小十几岁的漂亮女人结了婚。他的家庭经济状况比较窘迫,工资收入不高,前妻留下的儿子需要抚养,又生有一子,现在的妻子又是临时工,父母年老体弱还需要照顾。


    一开始,方仁根坚不吐实,耍泼无赖。此时,陈某已交代行贿方仁根8万元的犯罪事实。检察官政策攻心,利用行贿人被拘的条件,督促他尽早争取出路。方不知道检察官手里有什么牌,又怕受到重罚,当晚,他只承认受贿2万元。为引蛇出动,检察院立即将其刑事拘留。一周后,方仁根交代了转让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的来龙去脉。原来,他不仅收受8万元贿赂,从中分给屠锦良1万元,两人还开阴阳发票和用支票套取现金20万,其中方、屠各得11万和9万元。为将来逃避罪责,方仁根还要求把贪污所得当作奖励。方仁根向检察官提供了屠锦良铅笔写的纸条。更为重要的,是他检举了屠锦良利用阴阳合同贪污17万元的线索!


    有人证、物证,该是动屠锦良的时候了。其后,在一路之遥的新城饭店,检察院领导和北京电子总公司党委派员组织谈话,敦促一个长期担任副局级领导的干部幡然悔悟,投案自首。气氛严肃而凝重,工于心计的屠锦良拒不承认,极力辩解,并信誓旦旦地说明17万用于公务活动了,20万奖励给方仁根了。屠锦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写的奖励11万元给方的纸条已捏在检察官的手里,不能自圆其说了。


    屠锦良是关键人物,他既是华东电子公司的副总,又是益爱出租车公司的法人,攻破他就可以拨开整个公司的云障雾绕。他被转移到上海市看守所。在侦查部署上,检察官采取了“从上而下”的策略,由主管领导和承办人轮番上阵,与外围调查相辅相成,步步为营促其就范。检察官估计,屠锦良早已与陆久生和黄美玉攻守同盟、串通作假,他有充分的抗审准备。


    在看守所里,屠锦良的心灵受到震动,这里是关押人的地方,是不能轻易进来,也不能随便出去的地方。虽然有一定的准备,在主审检察官稳扎稳打的气势慑服下,他还是大失方寸,疲于应付,一会儿脸红脖子粗地申辩,一会儿泪水涟连地悔恨,一会儿又翻来覆去地周旋。检察官抓住他患得患失的心理,阐明利弊,此时的屠感到多名同案人已交代争取立功赎罪,感到惶惶不可终日。


    第一天,打消了幻想的屠锦良吐露受贿1万元,第二天却全部翻供。他交代与方仁根共同贪污7万元的事情,又出尔反尔。为固定证据,在审讯中检察官采取录音录象的办法,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地逼迫屠锦良吐实。然而,对17万元的去向,他说砍了头也没有拿过。


    4月14日,检察官对屠锦良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并清查公司小金库,发现在225日以行政处小金库的名义有一笔1868万元存入银行。当晚,行政处处长华某被询问,原来在223日,由屠交给其17万元,并关照计入小金库帐。屠还关照华不要存17万元整数,所以存18.68万元入账遮人耳目。当时陆久生、屠锦良、黄美玉三人均在场,商议将这17万冲抵魔术酒家交来的承租费。那么,这17万在案发后进账,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411日,黏黏糊糊兜圈子的屠锦良,得知串供的情节被掌握,心理防线一下子崩溃,承认在转让出租车生意中以与对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方法索得17万元现金,承认和方仁根伙同贪污20万元。


    疑窦在扩大。见屠锦良犹豫不决吞吞吐吐的样子,检察官认定他还有重大犯罪嫌疑,一鼓作气乘胜追击让他供出最后的共犯,是检察院查案的目标。


    整个审讯过程都用计算机打印笔录。最后审时度势,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总结说:“你的交代完了?这个鼠标点还是不点句号,由你决定。你拿钱的数字很大,已经没有其他出路,只有彻底坦白认罪才能减轻罪行。你们领导对你有恩,你说有压力,我理解。但你不说,别人也会说,你自己搏态度吧。”


    屠锦良如雷灌耳。陆久生将他从一个不起眼的工作人员一手提拔起来,相信他,倚重他,他出卖顶头上司于心不忍,但他不说出全部内情又怕别人抢功折罪。他看着移动鼠标的眼睛紧张地眨着,时间在一点点消失。


    主审检察官大喝一声:“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幻想?是不是没有了其他问题,你敢不敢点头?”


    屠锦良心怀鬼胎,不敢直视检察官的眼睛。


    掌握屠锦良一举一动的姚副检察长,预料有好戏上演,在他犹豫彷徨的关口,及时进行政策攻心,指点迷津,敦促其早日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屠锦良善于见风使舵,不久,就向检察长一五一十地抖出伙同陆久生、黄美玉擅自将公司存量房出售、侵占和私分益爱出租车公司上缴款24万余元等犯罪问题。至此,一个国企领导班子的腐败显山露水。


勾结,层层盘剥最后的国企“骆驼”

 

    同年425日,陆久生、黄美玉被立案且刑拘。在屠锦良被拒捕后,两人就知道兔子尾巴长不了,将部分赃款退回公司,把小金库帐目做平,并商量攻守同盟,保证谁也不许出卖谁。


    那天,陆久生带走几块饼干垫饥,一夜未眠。主审检察官一言九鼎的气势,让他非常难堪。他还是一个大型国企的正局级领导干部,38岁就担任局级干部,至今已17年了,在上海滩恐怕也难有几个如此资历的干部吧?


    从一个正局级领导干部,到一个令人不齿的阶下囚,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无法接受。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他硬碰硬地顶撞,拒不承认所犯罪行。而他与黄美玉之间的关系,更让他心有余悸。


    “我身体不好,说走就走了。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你们整我。”陆久生一副自负傲慢的样子,“不管别人怎么讲,我只相信自己!”


     陆久生脸色涨得通红,有健康之虑,得知其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检察官适时关心他的饮食起居,并调整了审讯策略。第二天,他的儿子来检察院,认为父亲是无辜的,要到北京去上访告状。正值“非典”时期,北京是染病的重灾区,每个人谈“典”色变,躲之惟恐不及呢。由此,检察官抓住父子情深的情结,和风细雨地循循善诱,谈社会责任,谈人生信仰,谈儿女情长。


    “虎毒都不食子,你儿子为了你的问题要进京告状,他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即将毕业踏入社会工作,你保护儿子健康和前程重要,还是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重要?”


    一席话,说得陆久生涕泪交流。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过去了。。。。。。到430日,陆久生主动向看守所警察提出,希望早日见到检察官,要求交代全部罪行。


    对黄美玉的审讯,却是一场哭笑不得的闹剧。从一个普通的打字员到一名手握人事管理大权的副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升迁在华东电子公司是匪夷所思的奇迹。


    这个语无伦次装疯卖傻的女人,对许多法律的基本常识都不了解,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为了不致于口误,她竟然把与陆久生串供的记录都带在身边。检察官用钝刀割肉的审讯方式,慢慢地让其竹筒倒豆子。


    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三人集团,在华东电子公司掌权达十几年,他们排挤了另一位年老的班子成员,垄断了公司管理和业务等方方面面的大权。他们紧紧地抱成一团,互相勾结,互相利用,以领导的身份和公司的利益为幌子,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借转制之机,巧立名目共同贪污的国家财产,给公司造成了积重难返的损失。


    赢利的出租汽车公司就是他们任意宰割的一头肥羊。他们各怀鬼胎,既互相串通,又互相欺骗,对掌握的国企资产层层“剥皮”。


    199212月,华东电子公司出资50万元以工会名义成立华东电子公司益爱出租汽车服务部,1997年经改制更名为上海益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屠锦良于1997年被任命为出租车公司经理和法人代表。这年,因夏利车需要更新为桑塔纳车,利用卖旧车和购置新车交换之际,产生利润53万余元。8月初,屠授意公司财务人员将其中的46万元利润,以伪造退还驾驶员押金的方式,将帐作平,从而形成46万帐外资金。85日,经陆久生同意,屠指示财务人员将44万元上交黄美玉。当日,陆久生与屠商量后,将44万元中的24万元以华东成的名义存入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存折由屠保管。剩余20万元经华东电子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给予黄美玉、屠锦良房屋补助款各10万。20001月,三人撇开他人商议后,由屠将其保管的24万元存折陆续从银行取出,各分得8.2万余元。


    2001年春节前,屠锦良经陆久生同意后,让出纳将益爱公司11万余元帐外利润交黄美玉保管。后经三人商量予以私分,各得3万余元。


    1998年底,屠锦良与方仁根受陆久生委派,共同负责办理益爱公司34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方仁根委托原同事陈某联系受让单位。经联系,百文公司愿意以17.2万元的单价受让,并同意支付给陈某每辆8千元的中介费。陈将中介情况告知了方仁根,许诺:如果拿到中介费后,将给方部分好处费。


    屠锦良、方仁根代表益爱公司与百文公司经理李某等人就34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的事宜进行洽谈,19981215日,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益爱公司以17.2万元一辆,总价584.8万的元价格将益爱公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给百文公司。


    1999年1月,百文公司支付给陈某中介费27.2万元,为感谢方仁根的帮助,陈将其中的8万余元送给了方。方隐瞒了收受中介人贿赂的情况,将其中1万元转送屠锦良,自己实得7万余元。


    同月29日,屠锦良单独向李志勇谎称,因益爱公司需支付有关费用,想从百文公司给予的转让款中提取部分现金,但无法提供发票。经屠与李商定,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原来的584.8万元协议降为567.8万元,由百文公司以少收一个月驾驶员营业款和发奖金等名义提出现金17万元。19991月,屠向陆久生隐瞒了降价的真相,从李经理处领取17万元现金中饱私囊。


    2003222日,屠锦良得知检察机关在查有关益爱公司转让之事后,便将侵吞17万元的事告知陆久生和黄美玉,希望将这17万元进入公司帐内。次日,经三人商量将该赃款放入了华东电子公司行政处处长华某保管的小金库内。同月25日,华凑数18余万元存入财务帐上。


    1999年1月,百文公司向益爱公司支付转让余款45万,经屠锦良授意,益爱公司财务人员向百文公司开具了存根联为150元、发票联为45万元的发票,将这45万元置于帐外。经屠同意,百文公司从该45万元中直接发放给驾驶员9.7万元的安抚费,另35.3万元由屠指使方仁根将支票套取成现金34.51万元(扣除套现手续费7900元),交财务人员11.5万元。期间,屠以谎称需要返回给百文公司部分转让款等理由来欺骗陆久生,将23万余元截留后交由方仁根保管。同年2月,两人将2万元送给百文公司。方将剩余10万余元陆续交屠,由屠转送陆1万元,余款9万余元为屠个人占有。最后余款11万元中,方支付给驾驶员安抚费1.2万元,另9.8万元占为己有。


    2002年10月,屠锦良、方仁根得知东窗事发,商议由方提出困难补助申请报告,并将报告的日期提前至19991月,于是,屠在方仁根拟写的申请报告上签署了同意补助20万元的意见。屠向陆久生、黄美玉谎称该20万元系用于相关单位开销的费用,不宜入账。陆同意后,黄美玉也签署了同意,并加盖了公司工会图章,虚假报告遂以此将账做平。事后为对付检察机关的调查,两人还订立攻守同盟。
    除了出租车公司,他们对公司房产也颇费算计,想方设法予以蚕食。


    2001年下半年,屠锦良在负责清理华东电子公司房产期间,发现公司尚有10余套存量房,其中万航渡路、兰溪路、北京西路、中山北路和泗塘新村5套住房在华东电子公司分房小组账内没有登记,遂向陆久生、黄美玉提出将这5套房屋予以私分,按每人25万元的标准将上述5套存量房出售或私分。其中,将北京西路一套使用权作价40万元(实际价值49万元)私自分配给屠锦良,屠将多得的15万元房款以现金形式给陆久生;将兰溪路一套使用权经变成产权后,以18万元价格出售,陆分得7万元,黄分得11万元;将万航渡路一套产权房作价14万元(实际价值22万余元)分配给黄美玉;将泗塘新村一套使用权房出售后,所得钱款中的3万元给华某作房屋补贴,余款用于上述房屋空关费、过户费等。


    其后,陆久生授意行政处处长华某具体办理上述4套房屋(除泗塘新村住房)转让、过户等手续,为封住他的嘴,陆久生又将中山北路一套住房私自分配给华。


    就这样,屠锦良伙同陆久生、黄美玉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的90余万元国有房产予以私分,其中陆分得22万元,黄分得33万余元,屠分得价值34万余元的房屋一套。


    2003年2月,方仁根被拘捕后,屠锦良等人为掩盖犯罪事实,遂商议:陆将售房所得的7万元退出;黄将售房所得的11万元退出;万航渡路为陆久生同意的公司分房不予退出;屠将分得的北京西路使用权房交还公司。


    他们以为怎么拿走的就可以怎么拿进来,然而,犯罪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04年底,屠锦良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陆久生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黄美玉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方仁根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家长制,监督缺位导致的集权腐败

 

一个国家企业的三名局级干部互相串通一气瓜分国家资产,这在上海滩是鲜见的丑剧。


    而贪污受贿只是腐败的冰山一角。在华东电子公司,用人的腐败、管理的腐败是促成他们小集团利益超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侵蚀公司利益的基础。


    在案发后,群众总结说:“陆久生用了不该用的人,一个是工于心计的,一个是狐假虎威的,都是贪得无厌之徒。”


    陆久生是公司“一把手”,黄美玉和屠锦良分别是他的“左右手”,他们都是“一把手”破格提拔的。对干部的提拔录用,陆久生具有绝对权威,会显示一家之长的铁腕。他使用干部,完全凭个人的好恶和亲疏远近,没有原则,甚至没有组织程序。善于溜须拍马的受到重用、庇护;正直敢言的受到打击、压制,有的被调离,有的甚至被撤职。


    1989年黄美玉进公司时是一个其貌不扬的打字工人,在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公司,她时常被人看不起。作为一个打字员,她粗头粗脑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甘平淡的心,但她又根本没有机会接近大领导,于是她费尽心机发掘机遇贴近陆。每天傍晚,她会算准时间等陆下班,装着不经意碰上,寒暄几句,推着自行车顺便陪他走一走。后来,她见陆久生并不反感,就提议教他骑自行车。两人相约在公园里练习,为了真正教会陆,她还动员自己的丈夫亲自指导。一来二去,陆久生会骑车了,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升温了。他把她当成了自己人1992年黄美玉转干,没有组织部门提名,也没有公开考核评议。当时的人事处陈处长正在北京开会,一位总公司的领导质问他:你是怎么搞的?我们收到几封举报黄美玉和陆久生有暧昧关系的信件,你还提拔她?陈处长莫名其妙,回沪后,陆久生才来打招呼。原来,黄美玉曾经多次向陈处长表示过好感,见对方毫无意思,就把目标转向了一把手。她傍上了一把手,那不识抬举的陈处长不就变成了眼中钉吗?何况,陈处长是一个有相当能力和能量的干部,上级看好,群众拥护,是党委副书记人选,对提拔他的副总陆久生而言,也是心头之患。1995年,陈某被突然调至远在杨家桥的益爱出租车公司工作。8个月后,他又被调到浦东筹建一家新公司。他这一走,就走了8年。直到陆久生之流案发,他才重新回归总公司任职。


    而这8年,黄美玉这个连大专都没有读过的女人,最后却做到了党委副书记的宝座上。她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技术,却也没有什么顾忌。她能够公开赤裸裸地表达对陆总的忠心和真心,这一点是那些有水平有思想的人做不出的,也是他人难以做到的,她还可以打小报告挑拨离间制造是非,证明她是一心一意捍卫陆总利益的人,从而利用领导层之间微妙的矛盾关系渔翁得利。公司办公室主任杜某是一个老大学生,做事认真扎实,受人尊敬,一天准备开大会,她发现自己的记录本没了,里面有她准备讲话的内容,当时她急得团团转,黄美玉幸灾乐祸地说:你的本子就在我这里,你平时记的黑材料、黑名单被我复印下来了,你们要搞垮陆总,我要为他负责。杜主任怒不可遏地指责:你胡言乱语,怎么可以私自翻查我的包?黄美玉不以为然,杜某要到公安局去控告她侵犯个人隐私,陆久生出来打圆场:算了,她也是为我好,为公司着想。一句话,就把黄美玉的不道德行为给解脱了。不久,杜某的办公室主任之职被黄美玉取而代之,群众无不愕然。


    黄美玉为表示对陆久生的“负责”,还利用办公室的一墙之隔,打探副总经理的工作谈话。一天,一位副总从玻璃的反射上看到黄美玉又在偷听,一脚将门踹开,喝问:“你在外面干什么?”黄美玉躲之不及,寡廉鲜耻地辩解:“我知道你们有预兆要反陆总,我要随时掌握动态,向陆总汇报。”副总怒气冲天,要拉她到陆久生办公室对质,结果当然也是不了了之。


    靠着陆久生这个“保护伞”,黄美玉步步高升,她不仅是公司“第二把手”——党委副书记,还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和工会主席等职,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2001年因经济诈骗被判无期徒刑的杜余就是黄副书记一手安插的亲信,公司财务人员有10多人,具备高级、中级专业职称的人比比皆是,可书记觉得不放心,特地把这个木材厂的工人调进来当出纳,让他保管和操作重要资金。谁料,这个杜余见钱眼开,自恃有领导撑腰,竟干起了挪用和诈骗的勾当。


    论水平,她是一个读文件都结结巴巴的人,论品德,她是一个不择手段争权夺利的人,这样的人成为陆久生的心腹,实在让许多群众大跌眼界,而黄美玉却对她的小姐妹道出了玄机:“我是用尽了心思付出了许多才赢得陆久生的欢心的,现在可以作威作福了!”因而,当干部向陆久生汇报工作,经常看到黄在办公室里“陪驾”,也是显摆她的过人之处。


    这个心计重重的女人,对任何有机可乘的利益都不会放过。解放前,她的父亲被一个女裁缝带出家乡到上海做工,乡里乡亲的互相照应。女裁缝一直未婚,老了没人照顾。改革开放后,听说老人在市中心有一套房子,久未登门的黄美玉立即拜见,得知老人患了不治之症,假惺惺地把她接到自己名下的房屋居住,并雇了一位保姆照料。与此同时,她和孤老的邻居打得火热,最终在拿到老人的图章后,通过关系把自己的户口转到了孤老的家中。旋即她辞了老人喜欢的保姆,换上一个陌生难弄的,老人气愤交加,不久辞世。而那套房子,理所当然地成为她的掌中之物。


    一旦掌握实权,她就显露了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的嘴脸。她和陆久生以公司名义在新城饭店有长包房,服务员经常看见他们成双入对地出入。据说,新城饭店长包房是作为接待上级领导用的,然而,每年花费几十万,领导又来几次享用呢?她常拿公款做美容,“奔式”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俨然一个“大腕”的派头。她再也不是让别人指挥的女人,真正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她把自己的父亲、弟弟等家人带进公司工作。她的弟弟来值晚班,上班时间少,工资却比正式职工还高。一上班,他就叫人打好开水、铺好被子,否则,就扬言让别人下岗。她的司机没日没夜地包揽她的公事、私事,却常因为一些小事被她骂得狗血喷头。有一天,她心血来潮向一位女同事袒露自己的发迹史,事后后悔说了真话,又一脚把这个干部踢到仓库当工人使用。女同事到陆久生那里说理,“一把手”堂而皇之地在大会上声明:“根据工作需要,工人可以当干部,干部也可以当工人。”一个清华大学毕业的高级工程师担任某处处长,因为做人耿直实话实说,被“流放”到杨家桥搞后勤,办公室一位年轻的副主任在背后议论了黄美玉几句,就没有了太平日子,被迫辞职

    与黄美玉相比,屠锦良虽然文化也不高,没有一技之长,却低调做人。平时脸上堆笑,八面玲珑。他善于钻营,打“小九九”,利用陆久生的惟我独尊和黄美玉的贪得无厌,或出谋划策共同贪污,或欺上瞒下个人侵吞国家财产。在案发后,他道出了心声:“看到社会上不如自己的人都富了起来心态失衡,虽然华东电子公司穷,但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借国企改制可以大捞一把。”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社会上流传的官僚高压政策,成为华东电子公司陆久生之流真实的写照。谁敢监督,谁能监督呢?陆久生搞任人唯亲,垄断了公司的大权,他的声音就是上级的声音,他的意志就是组织的意志,他的腐败当然也就是整个领导班子的腐败了!他们狼狈为奸,为一己之私,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命运,任意欺凌愚弄群众,完全把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家天下”,这是最可怕的腐败,是群众最痛恨的组织性的腐败!

    如此,公司留不住人才,也不需要良才了。象黄美玉之流的不学无术之辈可以横行霸道,大行其是也是必然。2004年底,市检察二分院的检察官前来调研,见做在办公室里的职工都是年近半百的人员,不仅惊讶地发问,一个领导苦笑说:我们的职工平均年龄49岁。”老一套的管理模式,没有竞争性的产品,工作人员呈老年化,在腐败班子的控制下,公司走向沉寂走向没落也是必然。

    陆久生因循守旧,平时深居简出,只听这二、三人的情况汇报,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最终被“左右手”牵着鼻子走,一直手牵手走到犯罪的泥潭不能回头。

    当然,陆久生陷入犯罪是因为他本身私欲膨胀,昏庸无道。然而,群众不能监督,上级没有监督,是造成他和“左右手”走向贪污腐化的重要原因。中央在沪的国企,面临“山高皇帝远”的监管困境。没有有效的监督,对上报的虚假财务报告,不明察不审计,对业务由他随意决策经营,对干部由他任意安排领导,实际上上级部门削弱甚至放弃了对地方派驻企业的领导权。陆久生这个“土皇帝”趁机独断专行,任人唯亲,拉帮结派,为小集团利益坑害国家利益,限制、打击不同见识者,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了!

    国企改革应该是法制化的进程。监督的权力必须是受法律保护的最广泛的公民权利。陆久生腐败班子的贪污案件,再一次为国企改革敲响了警钟:应该坚持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制化“阳光”道路。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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