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金贵赴金山区院,就区院“捕诉合一”工作及内设机构改革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金山区院介绍了积极探索实践“捕诉合一”模式,完善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新型办案组织、加强新的诉讼监督衔接配合机制,以及开展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徐金贵检察长重点调研了区院“捕诉合一”工作开展后,人员思想波动、能力培训、办案质效、监督工作、内外衔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分院在业务指导、办案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徐金贵检察长表示,分院与区院相比,在案件难度、办案数量、捕诉交叉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异性,要吸收区院经验做法,结合分院工作实际,规划好下阶段“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改革与内设机构改革叠加运行。一是在改革的过渡期内,分院对辖区院个案指导的力度不能弱化,要严格执行本院《加强对辖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指导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质效,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获得感。二是对捕诉交叉案件,要形成两级院检察官沟通联系、协作交流、协同作战的机制,加强捕诉衔接,挤压监督空白,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加强人员交流,通过挂职锻炼、专人带教、人随案走等多种方式实现两级院人员交流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干部培养,为青年干警的成长提供更高层、更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