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自信 聚焦主责
努力打响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的分院品牌
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按照“五个有机结合”的要求,统一思想,聚焦主责,多措并举,努力打响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的分院品牌。
1. 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和重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指导和引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将“四个自信”贯穿体现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全过程,牢牢守住政治安全这条底线,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树立正确理念。通过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意义和检察理论研究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纠正“理论研究事不关己”“办案太忙,没时间搞理论研究”等认识偏差,努力实现理论研究与办案工作的“双赢”。三是注重联系实际。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检察办案”为中心,围绕院重点工作、紧扣办案实践难点,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检察应用研究有机结合地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为分院检察工作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2. 加强组织领导,打造检察理论研究的全新格局和氛围。一是领导重视,垂范引领。院党组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每季度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总结和检查。院领导率先垂范,围绕分管工作,带头开展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推动调查研究之风的兴起。二是健全网络,扩大辐射。构建以院党组为龙头,研究室为轴心,检察官为主体,专、兼职调研人员相结合,覆盖各个部门,辐射每名检察人员的调研工作网络,为形成良好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态势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各尽其职,营造氛围。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抓具体,职能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主动研究,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格局。
3. 突出分院特点,发挥检察理论研究的智库作用和功效。一是找准切口。坚持问题导向意识,结合分院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新类型新罪名案件多的特点,重点对涉黑涉恶犯罪、涉枪涉暴犯罪、涉众型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新型证券期货类犯罪等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实务研究和办案方法的经验总结。二是聚焦关键。顺应当前内设机构改革、办案模式改革等新任务新要求,深化对改革中重大、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改革做法,为上海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分院经验”。三是发挥优势。立足分院指导辖区院准确实施法律的职能定位,重视研究解决辖区院执行法律政策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执法办案的经验做法。四是用好载体。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为指导,精选首例案件、新类型案件、重特大有影响案件,在法律适用、起诉指控及规范办案等方面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及时组织研究和撰写编制,通过本院检委会讨论发布或者推荐市院检委会通报案例等形式,发挥案例指导作用。
4.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检察理论研究质效和影响力。一是深化课题申报和研究机制。积极参与高检院、市院、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等内外系统发布的课题申报,事关全局性的重大课题力求由院领导亲自主持并组成课题组开展研究。在研究模式上既讲求整合内力自我挖潜,也注重借助外力拓展视野,通过主动邀请法学界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参加课题论证会、研讨会等方式,形成检察理论研究的合力。二是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研究制定本院研究成果转化规定,为成果转化提供规范指引和制度依据。拓宽转化应用渠道,通过院“调查与研究”刊物、局域网“调研论坛”等平台展示调研成果,通过法学报刊杂志、上级机关内刊、出版书籍、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扩大成果转化的影响面,实现转化应用价值的最大化。根据不同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举措、执法办案指导性意见、立法建议、司法解释建议等,切实发挥研究成果的实际效用。三是完善激励和经费保障机制。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纳入检察官遴选、检察官业绩考核、目标管理机制,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本院优秀研究成果进行通报表彰,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加大业务资料的配置,确保图书资料费、检察官业务研修费用的专款专用和经费保障。
5. 采取多样措施,提升检察理论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对青年调研骨干的培养。坚持青年干警向检委会专题业务汇报,促进青年干警自觉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养成;坚持吸收青年干警参与重大课题研究,促进思维方式和研究能力的提升;坚持开展“青橙派”等以青年干警为主的特色活动,促进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的增强。二是健全分级分类业务培训。针对不同的群体,以大会报告、专题研讨、访谈互动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展业务培训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更好地满足不同的业务需求。三是探索检察官业务研修的有效路径。认真研究本院检察官业务研修的工作举措,在让检察官带着任务研修的同时,鼓励检察官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参与研修,以深化院校合作,提升检察官业务研修的层次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