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出庭指控“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被告人黄一川

时间:2018年12月10日

出庭指控“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被告人黄一川

 

日前,我院提起公诉的“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未检处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我院廉政监督员等到场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情对黄一川进行了简洁有力的讯问,驳斥了被告人的辩解,并通过多媒体清晰示证,向法庭阐明了指控依据,并发表了情理法交融的公诉意见:黄一川故意杀人,致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轻伤、1名成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黄一川杀人动机极其险恶,以小学生为残害对象,蓄谋已久,周密策划,反复踩点,并专门购置杀人工具,犯罪手段极其残暴,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606号 邮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