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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集体学习高检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检委会集体学习高检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日前,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金贵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徐金贵检察长指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未来。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屡屡发生,频频成为舆论热点,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高度关注,也对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虽然分院的未检处撤销了,但未检职能不仅不能弱化,还要进一步加强,主动担当作为,落实落细“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不忘“为了孩子”的初心,牢记“守护明天”的使命,勇于扛起守护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的重任。一要强化司法理念精准定位重根基。未检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有显著区别,根基在于理念不同。通常刑事办案关注案件本身,而未检办案工作更关注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感化、挽救。要充分认识未检工作的特殊性,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国家监护人”等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精准定位未成年人检察的角色。二要提升业务素质,全面发展履职能。我院办理涉未成年的重大刑事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并负有对辖区院未检个案指导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根据高检院要求,试点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业务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司法能力建设也要与之匹配。对新的工作职责,要积极思考、锐意进取、找准突破口,力争形成有分院特色的优势项目和经验做法。三要注重案例调研,扎根实践破难题。要以办案实践遇到的难题为导向开展调研,通过与区院、我院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合作课题等方式,开展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未检工作的难题。同时要积极参与优秀案事例评选和专项工作申报等活动,及时转化办案经验成果,扩大分院影响。四要加强法治宣传,多方联动凝合力。我国已形成司法、行政、社会等多维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新格局。检察工作作为其中重要一环,要持续、充分宣传未检工作,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助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凝聚多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会上,第六检察部青年干警就高检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体会作了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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