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决定对陈小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决定对陈小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上海市松江区原副区长陈小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陈小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606号 邮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