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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学习“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0年01月06日

      

检委会学习“两高三部”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日前,我院召开检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徐金贵检察长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参与“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有效惩治犯罪、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徐金贵检察长要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在我院落地见效,检察人员要切实担当起主导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履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要主动担当,履行主导责任,为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检察担当”。要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在办案中依法适用,以办案实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严控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绝不能降低办案质量、降低证据要求。要落实全面审查要求,增强法律监督的敏感性,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全面正确执行。三要精准量刑建议,确保办案质效。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既要严格依法、坚决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要体现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梯度,还要避免案件处理明显违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要通过精准、规范量刑建议,提升犯罪嫌疑人的认罪动力,减少控辩审三方的争议分歧,避免被告人上诉等程序反复。四要坚持实践导向,加强沟通协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以及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适用中需要加强研判,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制度的严肃权威。同时,要与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平衡好量刑建议权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会上,第六检察部青年干警就《意见》的学习体会作了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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