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要情况
我院智慧检务工作,以2007年我院搬入新大楼为契机,信息化硬件、软件和系统集成水平得到了高度提升。特别是近两年来,紧紧围绕高检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目标,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动力引擎,主动拥抱大数据,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助推我院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过程中,我院贯彻高检院《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以及市院《上海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院信息化工作实际,确定“智慧检务”为信息化时代检务活动的重要发展方向。按照高检院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力争建成“基础网络全面覆盖、检务资源协同共享、业务应用特色拓展、管理决策便捷高效、检务公开规范透明”为特征的“智慧检务”基础架构,为实现检察工作新一轮发展和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我们积极争取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探索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应用,并以新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为新突破,推动我院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水平上新台阶。
2. 主要做法
一是从大局层面出发,结合高检规划和工作要求,找准分院检察信息化工作定位,提前规划布局。二是通过实施智慧检务,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增强司法规范刚性。三是探索在检察业务的全过程中引入智慧手段,也要避免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为完成建设任务数量而去强行推进项目,要按照从业务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制定规划。
规划实施中我们注意把握高检“四个统一”的整体要求和我院具体需求之间的关系。目前全国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应用系统已实现高检统一开发,省级院集中部署,基层院仅作为用户参与应用,包括业务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勤的:检务保障系统和队伍的:队伍管理系统等均已按此模式进行开发和应用,市院也主导开发了206工程、“上海检信”等系统。因此我们认为规划实施必须掌握“统”和“分”的关系,一方面要从高检的统一标准出发,对于核心的、主干信息化项目,要确保按照高检要求,做好应用工作,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其子系统(检委会业务子系统、执监业务子系统等),加大与案管处的沟通,指导各业务部门的使用;一方面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以及产生的大数据资源,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收集需求,通过外挂式、嵌入式、对接式等多种形式,在市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研发适应办案、管理需要的创新应用软件。
对现有的许许多多应用系统进行整体分析,哪些数据能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录入和数据差错,哪些应用能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开发,哪些工作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来提升工作效率,检察业务网涉密的数据如何与检务公开的要求相适应,如何打通与公安、法院的信息壁垒,等等。同时在规划和建设中,不能盲目追求堆砌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这些新名词新概念,而是要充分分析这些技术,哪些能为检察业务切实带来提升,而不是让干警感觉,上了一套新系统,我的工作量又增加了,实际工作仍然体外循环,这样肯定会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信息化推广。
基础建设、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
3. 推进网络基础建设,为智慧检务应用提供畅通信息交互通道。
2018年,在市院的统一规划下,我院被确定为上海检察工作网试点单位,也是全面应用“206”系统和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工作网版本的全市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考虑到检察工作网将成为今后检察业务主要的承载网络,相当于重建一套业务网络,我们外部以上海市政务外网线路资源为骨干,实现了与上海市院和所有区院之间的工作网联通,并通过市院交互平台,与公安、法院实现办案数据直接流通。内部采用云桌面技术,采用瘦客户机作为终端,为主要业务部门配置了工作网终端,刑检部门负责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检察官,均配置了工作网电脑,实现了95%以上的案件顺利通过工作网办理。从2018年10月开始,206和大统一软件工作网版本已正式在刑检部门运行一年多。(所有案件在工作网收案,涉密案件可以一键转内网办理)。按照市院要求,今年年底将实现工作网终端对全院所有干警覆盖,逐步拓展四大检察、综合部门等所有非密业务迁移到工作网办理。以后,工作网将成为所有检察人员工作的主要平台,虽然也有安全保密上的要求,但是比原有涉密检察业务网(简称专网)的限制将大大减少,更利于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数据交互,更利于干警进行文件数据的导入导出、更利于引入新技术开发智慧检务应用。
4. 加强智慧办案,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
我们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司法办案”,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信息化服务、支撑、引领检察办案。
4.1. 积极推进以审批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配套的智能办案系统建设
应用开发“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项目”(以下简称“206工程”),以科技手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2017年2月6日,孟建柱、韩正等领导同志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期间,明确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实施 206工程开发工作。
市院联合法院、公安开发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构建渐进式证据模型,把公、检、法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办案系统,为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检察官审查案件提供规范性的证据指引。建立证据校验规则,梳理总结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常见多发情形,归纳出200多个审查逮捕监督点,实现对单一证据和侦查活动程序合法性的智能校验。开发定罪要素审查功能,运用文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由系统在电子卷宗中自动识别影响案件定性、量刑的要素及监督点,提高检察办案效率。
根据市政法委要求,公、检、法、司办案网络要实时互联互通,刑事智能辅助系统应用要达到“三个100%”:一是证据标准指引覆盖常涉罪名达到100%,二是本市常涉罪名案件录入系统达到100%,三是一线办案干警检察官法官运用系统办案达到100%,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目前206系统实现或规划的主要功能:
1、常见罪名的逮捕、起诉证据标准指引。206工程的核心任务,是将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系统,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提供指引,减少司法任意性,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政委关于坚持诉讼规律与认识规律相统一和基本性、阶段性、差异性的要求,构建渐进式证据标准模型。
2、单一证据校验功能。通过OCR技术自动识别证据中程序性瑕疵,提示办案人员进行补正或说明。
3、定罪要素审查功能。 运用OCR识别、文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由系统在电子卷宗中自动识别影响案件定性、量刑的要素及监督点,检察官复核确定后一键生成起诉书等文书。
4、量刑参考功能。通过知识图谱、语义抽取及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自动形成同类案件量刑参考数据,为批捕、量刑建议提供参考。
5、智能辅助功能。(1)类案知识库推送。在目前已有的类案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推送功能基础上,开发基础知识、授课视频、优秀文书、办案体会等延伸知识推送,为办案提供“百科全书”。(2)智能提示功能
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根据案由及证据情况,智能推送办案经验、办案风险点、舆情观测等信息,辅助疑难复杂案件办理。
6、206工程的初步实现了公检法数据互联互通,通过电子卷宗在三机关的流转,将传统的刑事办案流程转为线上进行。检察机关衔接公安、法院,业务贯通刑事诉讼全流程,在二期系统全面试运行中,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对刑事办案流程重构迈出实质性步伐。如在试点案件中,推进电子签名(捺指印)笔录的应用,探索电子化卷宗的流转,避免二次扫描录入,提高智能校验技术实现度。推动公检法成立“政法自贸区”,对试点单位给予政策性支持,鼓励放手探索,为公检法办案平台构建提供上海样本。
4.2. 积极推进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后台支撑的智能支持系统建设。
推进检委会议事议案子系统建设,实现案件电子卷宗共享、议题材料网上批注等功能,目前检委会全程通过系统进行签到、审阅议题和表决等操作,为科学决策、强化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5. 推进智慧管理,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信息技术是检察机关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撑。我们通过打造具有流程监控、执法检查等多种功能的检察智慧管理体系,推动检察管理模式创新。
5.1. 案件评查智能化
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评查15类重点案件和10%的随机案件,并自动将问题提示评查员,案卡中相关内容可自动填入评查报告模板中,评查结果按照全市、条线、部门、检察官等多维度进行可视化统计、展示,并自动生成评查报告。
5.2. 检察官考核数字化
市院研发的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系统可全面记录和动态反映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等,科学评价检察官工作业绩和职业素养。通过构建考核数据模型,提炼算法公式,将考核指标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整合了全市1280名入额检察官的7方面信息,做到一人一档。实现两纵两横,即以“区院排名”和“条线考核”为纵轴,确立考核目标,解决部门之间的工作差异问题。以“部门类别”和“个人考核”为横轴,突出工作实绩,解决部门内部的工作差异问题,为检察改革决策和分析提供数据参考。
5.3. 司法办案场所管理高效化
市院建立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办案业务数据、音视频图像信号和主体应用的整合,强化执法检查,只需通过一个窗口就可动态掌握全市303间司法办案场所和48家社区检察室接待场所的情况。全市司法办案场所提供支持远程讯问的一站式预约服务,办案人员只需网上一次登记预约、按时到场,法警、案管和技术部门全程联合提供配套支持。
6. 引入智慧服务,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6.1. 12309检察服务平台
12309从单一的举报电话发展成为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创建了全市三级院联动、“一门式”受理、统一分流办理的工作新模式。通过电话、网站、移动端等渠道,提供信访投诉、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6.2. 司法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全媒体方式应用,打造融动态信息、互动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检务公开网络体系。在微信公众号中引进智能法律机器人,智能分析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与当事人进行交互问答。
6.3. 涉检信访大数据平台
运用系统自动识别、分析、筛选和评估等技术,探索建立语音数据、图像集成等智能化接访模式,提升接访场所的人性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规划,引入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即将启动建设控申接待智能人脸识别和信息采集系统,实现控申接待区域来访人员的智能登记、人证比对、人脸识别、高危人群布防报警,切实保障控申接待区的环境、场所及人员安全,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了解进展、听取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