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戴某某、朱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胡某、戴某某、朱某某合谋从他人处购入二手EPSON打印机,以及假冒“EPSON”注册商标的零部件、标签、驱动光盘、说明书、外包装纸盒等,通过拆洗、重组、贴标、包装等工序冒充全新EPSON打印机,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加价销售牟利。至2019年8月案发,三名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EPSON打印机的金额共计人民币近百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