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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拳下去就致命,两名六旬男子因交通小摩擦引发大命案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一言不合就PK
因为“不期而遇”的冲撞
两个陌生人之间引发矛盾、产生口角
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不和谐之音”
继而升级为“拳脚之战”
更有甚者“一拳下去就致命”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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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9日晚(农历正月初五),当大家都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一场意外发生了,并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当晚,年近七十的刘某与妻子在亲戚家聚完餐后,用电瓶车驮着妻子返回居住的小区。在小区门口,刘某与卞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卞某连人带车一起倒地。原本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事态发展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刘某见状立即将倒地的卞某扶起,并向卞某道歉,随后便推车离开。对于刘某这样“轻描淡写”的道歉,卞某觉得甚是敷衍,显然不满意。为讨要说法卞某一路跟随刘某进入小区,矛盾也一路升级,从口角转变为推搡,最终在刘某家楼下,刘某的怒气值到达顶峰。虽然刘某已近古稀,但多年来他一直勤练太极拳,还接触过一些功法训练。此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刘某脱下外套,一拳狠狠击打在卞某面部,比他还小几岁的卞某顿时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地,之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见卞某倒地不起,刘某随即返回家中并拨打电话报警。当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卞某已经死亡。

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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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卞某之死是因为刘某的那一拳重击?还是源于其自身疾病?因为初步尸检发现卞某存在心脏肥大,这意味着心脏可能存在病变。也有可能源于醉酒,因为经血液检测,案发时卞某处于醉酒状态;当然也不排除与刘某的交通事故有关。

公安机关首次提请逮捕后,第一轮审查逮捕的七天内,在与法医多番沟通未得到确定结论的情况下,为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由于证实卞某死亡原因的重要证据缺失,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依法作出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

虽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但检察工作仍在继续。承办人积极与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与此同时,耐心地向家属解释存疑不捕的理由,告知他们侦查工作仍在继续,消除他们因不熟悉不了解检察工作而产生的不信任感,让法律能以“让人感觉到的方式”呈现温情与公正。

最终经法医鉴定,卞某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其面部遭拳击后导致脑干及高位颈髓挫伤、出血,引起急性中枢性循环、呼吸功能障碍。简而言之,卞某是被刘某一拳打死的。

在审查全案证据,明确因果刑责后,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近日,区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检察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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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武先学德,练功必练忍”。练武之人,应以武德为重,面对纠纷时,切忌恃强逞能,以武力伤人。多年习武的刘某,虽然自知不能与人动手,动辄伤人,但是面对卞某的不依不饶,怒火让刘某失去理性,最终一拳打死卞某,不仅自己身陷囹圄,也造成了两个家庭无法挽回的悲剧。而在日常人际交往中,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原本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没有人伤、物损,却因当事人选择处理纠纷的方式不正确,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当我们遇到类似事件,首先应选择友好沟通,主动承认错误,寻求对方谅解,积极赔偿对方损失,扭头就走并非积极有效的纠纷处理方式;如和谈不成,我们可以及时寻求在场第三方调解帮助;如果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矛盾,最后我们应及时报警,除非事态紧急,切勿在民警到场前以武力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