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某、陈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共同制作“**阿胶”驰名商标外包装27,000套并予以销售。经鉴定,周、陈二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东阿阿胶”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0余万件。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
1
勿被便宜遮望眼
购买渠道需谨慎
目前,市场上电商呈现疯狂生长的趋势,数量急剧增加,质量良莠不齐。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民众往往直接接受微商、短信的推售,容易受一些不良商人欺骗而买到假货。因此,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尤其在选购食品时,广大消费者需要警惕,大牌背后藏风险,不正规渠道有陷阱。不良商人往往会对高端品牌食品出手,亮出吸引眼球的低价,抓住消费者盲目跟风的心理,从中攫取不法之财。
2
拓宽民众举报途径
有针对性地突击检查
食药品相关部门应优化民众举报方式,同时运用大数据将已查获的被侵犯商标权利较频繁的一些品牌进行归纳,一方面对民众宣传甄别假货的技巧,另一方面对电商平台的相关食品进行突击检查,从而更有效地遏制犯罪的源头。有关部门若在执法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部门联合,共同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