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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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销售保健产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共计7万余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公益”。11月20日,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傅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区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4月底,被告人傅某开始从事微商销售生活用品、维生素片等保健产品。为扩大销售量,其先后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或通过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万余条。除自行购买外,被告人傅某还先后通过网络以人民币50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共出售给邓某某(另案处理)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 2020年10月9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傅某提起公诉。 同时,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傅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杨浦区法院对傅某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00元及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均予没收;同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所提公益诉讼,责令傅某注销涉案微信账号、QQ账号、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并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正义网(www.jcrb.com)上公开赔礼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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